湛江第一批消防车发放到各乡镇
2011年9月底,湛江各县(市、区)代表满怀喜悦地从湛江副市长陈岸明手中接过消防车的“金钥匙”,随后,十几辆崭新的消防车开赴全市各镇专职消防单位。据了解,为应对村镇地区火灾防控形势严峻的问题,湛江市政府决定采取各县(市、区)政府出资部分,市政府补贴的形式,共计投入资金448万元购置了28辆轻型消防车,并配备基本装备,发放给全市各镇专职消防队用于灭火救援,提高乡镇农村抗御火灾能力。其中市政府采购3辆,廉江6辆,徐闻、坡头各4辆,雷州、吴川、遂溪各3辆,麻章、东海各1辆。目前部分没有完成采购任务的中心镇将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。